各市委宣传部社科规划办公室(联络组),省委党校、省社会主义学院、省社科院、省行政学院科研处,各高等院校科研处,省直有关社科研究单位:
为深入推进哲学社会科学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党委政府决策,进一步提高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立项数量、研究成果质量和科学管理水平,现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充分认识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重要意义及我省现状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和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代表着我国和我省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的方向和水平。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是现阶段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领域中层次最高、资助力度最大、最具权威性的项目。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数量的多少、完成质量的高低,是衡量各省社科研究能力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直接服务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在实现哲学社会科学咨政育人功能上发挥着重要作用。加强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发挥好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导向示范作用,对繁荣发展我省哲学社会科学、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近五年来,我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立项数量逐年增加,保持了连续增长的势头。2013年达到历史最高水平,立项数达到72项。五年内实现了立项数量的翻番,涉及立项单位多达22家,涉及除了世界历史和宗教学的21个学科,同比2009年均有大幅提升。但我省每年立项数居全国中下等水平,相比文化大省、强省还有较大差距。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相比,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创新能力、服务经济社会建设能力和水平亟待进一步优化和提高;在全国产生重要影响的代表区域文化和学科前沿的标志性成果偏少,学科发展不均衡,社科研究经费投入不足等问题亟待解决。
二、加大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力度
(一)加大发动力度。各科研单位要高度重视,尽早动手,对新一年的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进行总体安排部署,提出具体要求。通过召开选题论证会议等形式进行层层宣传发动,明确目标任务,把申报工作落实到实处。
(二)全面统筹规划。各科研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相互学习借鉴,围绕本单位的优势特色学科,结合国家和我省当前形势和项目指南进行总体规划,明确重点申报领域,整合优势力量,组建研究团队,提高竞争能力,寻求重点突破。
(三)加强宏观指导。各科研单位在充分尊重专家学者的基础上对研究选题进行宏观指导和把握。基础理论研究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切记选题过小,切记脱离本单位团队优势。坚持专业研究方向为主线,结合项目指南,找准切入点,鼓励学科交叉,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和工具多维度进行科学研究,做到选题既依据指南又不囿于指南,既有地方特色又有现实意义。决策应用研究应具有现实性和针对性,结合国家和我省的有关政策导向,切实把握国情、省情,做到有的放矢。要低起点,高站位,即小问题大视野,解决实际问题。
(四)强化项目论证。各科研单位要组织省内外同行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预审论证,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项目设计论证要紧贴学术前沿,重点突出,特点鲜明,层次清楚,言简意赅,文风朴实,符合学术规范。项目负责人在思想和行动上要高度重视,及早行动,切勿只停留在主观意识里,抓紧选题、论证,征求同行专家学者的意见,在有限的申报时间内达到论证效果最优。严格按照要求填写、排版、装订项目申请书,做到字迹清晰,格式完整。
三、健全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激励机制
科研单位对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立项和奖励情况,是基金项目管理先进单位评选的重要指标,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将在有关工作中,对先进单位给予适度倾斜。
各科研单位要在强化专家学者学术责任和社会担当的同时,通过制订和完善科研激励政策,来提高科研人员申报、研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积极性、主动性。对于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承担者要在学术考核、职称评聘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在项目研究周期内减少或抵折教学工作量,努力为项目研究提供必要条件。
各有关单位要仔细学习借鉴其他单位的经费配套及奖励措施,完善本单位科研奖励激励政策。日前,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对各科研单位的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配套及奖励政策情况进行了摸底,各科研单位激励机制和力度不一,基本形式有科研奖励、经费配套和折合科研工作量以工资形式发放三种(具体情况附后),这些形式都值得鼓励。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切实加大对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研究经费配套支持力度。
四、加强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
(一)坚持正确导向。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坚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严把项目入口关和出口关,重视项目过程管理,全面提高项目的完成质量。
(二)明确管理职责。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实行三级管理体制。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负责全国社科基金项目的管理,委托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管理本省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科研部门在上级管理机构的指导下,具体负责管理本单位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三级管理机构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工作。
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管理比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体制,实行两级管理。
(三)强化跟踪管理。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采取电话询问、上门督促等形式密切关注项目进展情况,对出现的问题进行监督与检查,协调解决出现的困难,宣传推介项目的重要阶段性成果。要严格项目延期变更审批制度,及时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或《河北省社科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报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将定期开展项目年度检查,深入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当面听取项目负责人汇报。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可以邀请同行专家参加检查工作,进行当场评议,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并结合检查工作情况撰写年度检查综合报告,报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四)严格材料审核。1.重点审查研究成果(阶段性和最终成果)的真实性。2.研究成果的形式和内容要符合申请书所填写预期研究目标;研究成果在引文、注释和参考文献等方面要符合学术规范。3.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时,立项之前发表的研究成果或与项目研究主题无直接联系的成果一律不得填报;更不得虚构阶段性研究成果。4.以博士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项目,要在原文基础上有实质性修改,并提供了二者之间区别和联系的纸质说明以及原论文(报告)电子版文件。
(五)强化经费管理。各单位要建立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预算档案,作为各单位财务、审计部门报销审核的依据。严禁违反规定自行调整预算和挤占挪用科研项目经费。项目经费到位后财务部门要建立单独财务账号,专款专用。单位奖励奖金及其他研究项目经费不得划拨至该账号,确保项目经费的收支平衡和规范管理。项目负责人要严格按照项目预算表及所列范围和标准,科学合理使用项目资助经费。
(六)做好经费决算。项目完成后填写鉴定结项审批书的经费决算表时,必须附上由财务部门打印的项目经费开支明细账目,加盖财务部门公章。项目负责人和单位财务、科研管理部门要切实负责,加强监督与审核,确保开支明细、预算表和决算表一致。
各单位要及时传达本通知有关精神,全面落实《通知》的相关要求,做好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与管理工作,我办将集中精力做好协调和服务工作,力争取得更大的成绩。
河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14年1月5日